美国。
美国法律是当今世界最完善、最成熟、也是最合理的,但是美国或英国的法律体系与中国的法律体系之间有差异。
英美法系的特点,一是以英国为中心,英国普通法为基础;二是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,遵循先例;三是变革相对缓慢,具有保守性;四是法官具有突出作用;五是体系庞杂,缺乏系统性;六是注重程序的“诉讼中心主义”。
。
上一篇:SHMS瑞士酒店管理大学是SEG酒店管理教育集团旗下的学校吗,在瑞士的众多酒店管理学校中是属于什么位置?毕业前景好吗?_留学问答
下一篇:爱丁堡大学为什么比其他学校学费贵_留学问答